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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華 |
中新網(wǎng)12月24日電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受賄上訴一案經(jīng)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后,24日在宜春市公開宣判,以受賄罪改判周建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追繳周建華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1月23日在江西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透露,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近日經(jīng)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周建華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9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幣1023.3114萬元、美元1.2萬元、港幣15萬元、金條三根(各重50克)以及價值人民幣23.58萬元的財物。
宜春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周建華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同時追繳其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2012年1月5日,據(jù)江西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新余市人大黨組書記、人大主任周建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diào)查。同年6月15日,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周建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周建華,1955年7月出生,曾任南昌市西湖區(qū)委副書記、區(qū)長、區(qū)委書記,南昌市東湖區(qū)區(qū)委書記,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宣傳部部長、政法委書記,2004年調(diào)任新余市委副書記,2011年9月當選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江西官員周建華:我為何冒死舉報蘇榮妻子
在江西官場,周建華案被視為一起典型的因官場內(nèi)斗而引發(fā)的貪腐案。周澤是周建華貪腐案的二審辯護律師!皩Ψ交蛟S想不到會遇上像周建華這樣‘死磕’的官員。”周澤說。周建華已經(jīng)“死磕”了三年,“大老虎”也落馬了。周澤告訴《中國經(jīng)濟周刊》,2013年10月,在看守所,周建華向他回憶了這場改變自己命運的官場內(nèi)斗,聲淚俱下。
2011年,新余市主要領導極力要求重建市行政中心,即市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四套班子的辦公大樓。但時任該市人大主任的周建華認為設計方案很不科學、合理,因此強力反對,甚至以"告到省委去"相要挾。2011年5月,周建華從媒體上看到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有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談到全國重大工程項目監(jiān)督檢查,查處了涉案的領導干部。從那時起,他就下決心舉報新余市主要領導的"嚴重腐敗問題"。
周建華受賄疑云:法庭高唱《國際歌》 聲討蘇榮
6月14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diào)查。主政江西長達6年的蘇榮落馬,令原本就不平靜的江西官場更顯波譎云詭。曾被稱為2012年江西反腐第一大案的原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建華受賄案,此刻又被外界翻了出來。當事人周建華及其親屬堅稱,自己正是因為舉報了蘇榮及其夫人于麗芳的貪腐問題才遭致瘋狂報復。
2014年1月,周建華經(jīng)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不服一審判決的周建華旋即提出上述。2014年5月,在二審法庭上,周建華高唱《國際歌》,還大喊道:“法院不是蘇榮的私家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