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記者從省紀委獲悉,隴南市紀委11月17日通報了7起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
成縣紙坊鎮(zhèn)紙坊村文書陳太明冒領國家補助款問題。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陳太明冒領本村村民武某某(已故)退耕還林補助款共計2000元。2013年、2014年,在辦理農戶合作醫(yī)療過程中,陳太明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合作醫(yī)療費660元。2015年9月9日,成縣紀委給予陳太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所得資金。
兩當縣城關鎮(zhèn)香泉村原文書范正林挪用公款問題。范正林利用職務之便,挪用災后整體搬遷宅基地款10萬元,用于完成其農村信用社工作親戚的存款任務。2014年5月,范正林挪用村級積累款2萬元,用于個人支出。2015年9月16日,兩當縣紀委給予范正林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兩當縣城關鎮(zhèn)香泉村原出納周雙保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周雙保將香泉村村級積累資金7萬元轉借他人,挪用政府征地集體提留資金2225.13元用于個人支出。2015年9月16日,兩當縣紀委給予周雙保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西和縣稍峪鄉(xiāng)邵山村黨支部原書記邵小紅、村委會原主任邵潤江、原文書邵十田套取災后重建資金問題。災后重建期間,邵小紅、邵潤江、邵十田編造虛假重建檔案,套取私分災后重建款2萬元,其中邵小紅分得10000元,邵潤江、邵十田各分得5000元。2015年4月17日,西和縣紀委給予邵小紅、邵潤紅、邵十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追繳違法所得資金。
西和縣蘇合鄉(xiāng)朱河村村委會原主任朱轉子、原文書朱龍轉貪污救災款問題。災后重建期間,朱轉子、朱龍轉利用職務之便,貪污私分救災資金38000元,二人各分得19000元。2015年4月17日,西和縣紀委給予朱轉子、朱龍轉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追繳違法所得資金。
西和縣石堡鄉(xiāng)史山村黨支部原書記呂招生貪污災后重建及維修資金問題。災后重建期間,呂招生在發(fā)放羅灣自然村重建款過程中,以解決該村拉水、拉電、修路為由,私自將王某某等五戶重建存折扣下并取出重建維修現(xiàn)金93000元,除66076.71元用于該村修路等開支外,將剩余26923.29元貪污。同時,呂招生在發(fā)放羅灣自然村17戶51000元災后維修款過程中,將其中1500元貪污。2015年4月17日,西和縣紀委給予呂招生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追繳違法所得資金。
文縣中廟鄉(xiāng)財政所職工李長益、化坪村黨支部原書記趙才林套取重建貼息貸款問題。災后重建期間,在申報發(fā)放國家抗震救災住房重建專項貼息貸款過程中,李長益、趙才林弄虛作假,以其他村民名義為李長益發(fā)放住房重建專項貼息貸款6萬元。2015年9月28日,文縣紀委給予趙才林、李長益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追繳財政貼息131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