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志軍出庭受審(央視截屏)
6月9日早晨,微雨。有記者拍攝到,6時15分左右,有10輛警車開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西門。這個記者說,其中一輛押送著60歲的劉志軍。
也許是因為北京昨天氣溫驟降,在前一天晚上和辯護律師會面時還穿短袖的劉志軍,換上了一件長袖外套。
從上午8時30分到12時,整個庭審過程,劉志軍全程堅持站著,理由是身體不好。當庭審結束,劉志軍的現(xiàn)場畫面在網(wǎng)上曝光,更多人對他的印象是,他瘦了許多。
而讓劉志軍的辯護律師、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錢列陽感到驚訝的是,在此前至少六七次會面中,從來沒有流過淚的“老劉”,在做最后陳述時哭了。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特派記者 黃小星 發(fā)自北京
檢方提出可以從輕處罰
雖然在早上5時左右,就有記者守候在現(xiàn)場,但最終獲準進入的,只是極少量中央級媒體。中午12時50分左右,經過登記記者證編號、聯(lián)系方式、安檢等程序后,都市快報記者進入新聞通氣會現(xiàn)場。新聞通氣會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鵬主持,她說明,本次通氣會不設提問環(huán)節(jié)。整個通氣會約持續(xù)了三分鐘。
在昨天的庭審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劉志軍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沈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以下稱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54萬元;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違反規(guī)定,徇私舞弊,為丁羽心及其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yè)經營資金困難等事項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
劉志軍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同樣來自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的婁秋琴向都市快報記者介紹,有兩塊內容,控辯雙方都是一致的,并沒有交鋒。第一,劉志軍認罪坦白,如實交代證據(jù)、事實,包括一些檢方沒有掌握的,屬于坦白;第二,劉志軍涉案金額較大,但大部分涉案款項都已退回,損失也已大部分挽回。檢方對此認可,也提出可以從輕處罰的意見。
劉志軍最后陳述時聲淚俱下
上午9時50分左右,庭審中唯一一次休庭。
劉志軍始終站著。此前,兩位辯護律師在和他會面時,看到劉志軍總是習慣站著。在每次大約一小時的會面中,偶爾,他會雙手撐著桌子休息一下,或者出門走一會兒。
庭審結束時,劉志軍的家人走到兩位律師面前,感謝他們。當天,劉志軍的妻子沒有露面。她曾是本案證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證人不能出現(xiàn)在旁聽席。
民間傳言,劉志軍的情婦達到兩位數(shù),丁書苗對劉志軍進行過性賄賂。錢列陽提出,性賄賂和這次的庭審沒有一點關系,無論是案卷還是今天的審理,“沒有一點女人的問題”。
“真誠”,“悔罪很深刻”,兩位辯護律師這樣描述劉志軍的最后陳述。在持續(xù)約十幾分鐘、聲淚俱下的最后陳述中,劉志軍提到,感謝黨這么多年的栽培,他從整個辦案系統(tǒng)中獲得了教育。他犯了這樣的錯,是以前放松了自己的學習,放松了思想警惕,才導致自己走向這一步。他本身應該用自己的能力,為中國夢、為鐵道貢獻自己的力量。現(xiàn)在他很后悔,也感覺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4900萬元能否認定為受賄?
庭審中,沒有證人到場。當質證進入到第三階段,兩位辯護律師和檢方擦出火花。
此前,有媒體報道,劉志軍曾讓丁書苗“撈”鐵道部落馬官員何洪達,丁為此花費約4400萬元,不過被騙;劉志軍還曾指使丁書苗,為2006年升任鐵道部副部長的一位他的手下“買官”,這筆花費了500萬元。
兩筆賄賂款被檢方并入劉志軍受賄的6460.54萬元里。這也是本次庭審控辯雙方最大的爭議焦點。錢列陽肯定,劉志軍花這個錢的本身作用一定違法,無論是想“撈人”,還是提拔某個干部,但這不能認定,這4900萬元就是受賄。
“甲要乙做事情,乙方為甲方花了很多錢,這個花出去的錢,不管辦成沒辦成,不管合法非法,這錢能不能算是乙方給甲方的賄賂款?”錢列陽打了個比喻,這就像讓人幫看病人,本來送一盒蛋糕也可以,受委托人卻送了病人一個大金錠。
錢列陽說,丁書苗和劉志軍,并沒對此進行過法律上的約定。檢方在控訴劉志軍濫用職權部分認定,劉志軍的行為,使得丁獲得好幾十個億的實惠。他也認為這算“回報”,即如果劉志軍不讓丁書苗受那么大的益處,丁也不會這么花錢,但“這種人情上的回報是一個概念,是不是構成行受賄犯罪,是另一個概念”。
在錢列陽看來,丁書苗和劉志軍的行為,應該算是“共同行賄未遂”,而不是受賄。
對高鐵做的貢獻能否減輕處罰?
兩位律師在為劉志軍辯護時,提到了劉志軍對中國高鐵的貢獻。婁秋琴說,這是辯方提出的,劉志軍并未主動提及。
“相信老百姓對于他對高鐵的貢獻有目共睹,大部分高鐵里程是他在任期間建成的,老百姓也實實在在感受到高鐵上的便利!眾淝锴賹Χ际锌靾笥浾哒f,她查閱過相關資料,中國的高鐵通車里程超過1萬公里,并且每年貨運量、客運量都在逐年遞增。但她同時強調,“功不是說要來抵他的過,只是在量刑上予以考慮”。
在此前的會面中,讓婁秋琴印象深刻的是,劉志軍和她說起,每一個高鐵站,他都親自參與設計。讓他得意的,有上海虹橋火車站,還有河北的一個車站!懊總車站,他都能用4個字的詞語來形容特點!眾淝锴僬f,她能感到劉志軍對高鐵事業(yè)的熱衷。而錢列陽對劉志軍的個人評價更為直接:“他是一個工作狂!
無論是在庭辯還是在劉志軍的最后陳述環(huán)節(jié),“7·23”甬溫線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鐵路責任事故都沒有被提及。
被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辯護律師的錢列陽和婁秋琴,此前多次去秦城監(jiān)獄會見劉志軍。之前有報道說,劉志軍不愿意自行委托辯護人,而一個最初的委托辯護人自稱,之所以沒有幫助劉志軍,是因為和劉的一次會面中,“他讓我保他不死,我做不到”。錢列陽說,這是不實報道,劉志軍在會見他們之前,從沒有會見過其他律師。
“劉志軍有沒有和你們提出保他不死?”面對都市快報記者的提問,錢列陽說,從來沒有,劉“泰然處之”、“順其自然”。劉志軍提出,希望律師為他做罪輕辯護,也就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