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wǎng)10月20日訊 據(jù)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 尤婷婷)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今天召開第50次主任會議,研究討論《甘肅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草案)》。
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笑虎主持。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孫效東、李慧、馬青林及秘書長張緒勝出席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今年7月1日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國家立法形式規(guī)定了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制定我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確保憲法宣誓制度在我省全面、規(guī)范和有效實施,是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重要措施。據(jù)了解,此次主任會議討論的辦法草案中,明確了就職時應(yīng)公開進行憲法宣誓的人員范圍:我省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以上人大常委會選舉或者任命、決定任命、批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同時,對憲法宣誓的具體范圍、誓詞、活動的組織、儀式中的具體事項等作了規(guī)定。
據(jù)悉,辦法草案進一步修改后,將提交11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審議表決。該辦法施行后,我省有關(guān)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將面對莊嚴的國旗或國徽,進行憲法宣誓。